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第一篇: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南充海外劳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一、作息管理二、考勤管理三、请销假管理四、劳动岗位管理-1-南充海外劳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本制度:一、作息管理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
周三至周日为工作日,周一、二为双休日
单周二为学习、会议时间,周学习时间不低于4小时
行政班作息时间: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教育教学岗位作息时间:在行政班作息时间基础上,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晚自习作息时间为:19:00—21:30
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
后勤经营、服务和非学校常规工作人员另行管理
二、考勤管理(一)考勤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
学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
实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每日备查
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第1页共17页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奖惩和岗位评价双重管理
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
学校教职工(含校委会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到,并标明签到时间
超过规定时间,用红笔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实行下班签退制度
学校教职工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退,并标明签退时间
提前离校不得签退,按请假或公差手续处理
-2-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每日由校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