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室信访工作制度纪委监察室信访工作制度纪委监察室信访举报受理范围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问题的举报、控告;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予受理的6种信访情况:①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②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③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④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走访;⑤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⑥已经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的。纪委监察室信访举报处理流程1、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不能当场答复,应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2、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延期禁超30日。3、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4、复查复核。信访人可自收到书面答复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上一级机关复查。信访人不服的,可自收到复查答复起30日内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核;复核机关应自收到请求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纪委监察室处理信访举报基本办法第1页共6页1、信息反映。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通过一定载体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2、转交承办。对不属于本级纪委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转交有关的纪检监察单位(组织)处理。3、交办督办。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单位管辖的信访举报,重要的可向其发函交办,并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单位处理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可采取一定方式进行督促检查。4、移交承办。对属于本级纪委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移送本级纪委有关部门办理。5、直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问题进行核实。6、信访监督。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了解核实、警示教育或提出相关要求。举报保密制度1、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2、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3、向有关单位或人员核查情况时,应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一律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信访反馈报结与统计总结制度1、及时准确反馈信访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2、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馈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并及时报送信访工作调研报告。3、对信访量、问题性质、涉及的干部职级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4、对信访工作要认真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促进信访工作不断创新。5、按要求向上级纪检机关信访部门报送统计、分析、工作总结。--end--第2页共6页篇2:海事大学信访办公室(法务办)部门职责海事大学信访办公室(法务办)部门职责信访(法务)办公室是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信访(法务)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落实学校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和措施。二、负责指导全校的信访工作,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三、负责学校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全面了解学校信访工作的情况。四、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拟批、办理、批转重要的信访材料。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催办。五、负责对上级信访部门批转的信访材料的办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负责上报办理结果。六、做好关系学校发展、稳定的信访事项的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学校信访活动动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超前化解矛盾的工作。七、负责通过信访渠道分析校情民意,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重要情况,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服务。八、受理师生员工的申诉,组织协调听证、仲裁等工作。九、定期向有关校领导及党办、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