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临电管理制度临电检查管理制度为保障安全可靠用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详见附件),结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特点,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每周三进行现场临电巡视检查,巡查时间为上午9
00点,集合地点为现场安全部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中建一局项目部提前通知),每日巡检各分包单位自行组织
二、巡视检查各施工单位临电负责人必须全部参加(人员名单详见临电巡视检查记录表),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检查,有事请假必须经过中建一局安全部批准,否则一律按未参加检查处理,并且每人次处以100元罚款(罚款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中建一局项目综合办)
三、临电电工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随意调换,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在现场
四、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全程参与,不得做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五、检查过程中必须边检查边记录边整改,若问题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完成,并以前后照片对比的形式上报机电部
六、检查中若同一问题连续发现三次,根据具体情节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各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参加检查,直到一周内再无此类问题发生,则可按照原指定人员进行正常巡检,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若超过2天未解决,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现场将对违章单位进行停电整改的处理,直到问题解决并验收通过后恢复供电,由此产生的工人窝工及工期延误等后果由违章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八、如施工单位临电负责人员需更换则于每月25日上报本单位下月临电负责人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电工值班表以及联系方式
第1页共3页九、项目部按照现场施工需求配置相应二级箱及日常维护
各施工单位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且转接箱、开关箱等相应自施配电箱由各施工单位自行提供及日常维护(项目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