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财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是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之一
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学校财产,做到领导高度重视,教师具体落实,学生人人爱惜
全体师生必须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
学校财产由学校统一管理,总务处负责
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体育室、音乐室、档案室、打字室、储藏室、美术室等专用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签订管理责任书,坚决责任到人
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总值1000元以上的大量同类财产列为固定资产
各办公室财产由各年级教研组长负责保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学校添置大宗教学设备由校务会研究决定,须参与政府采购的坚决参与采购
总务处购置固定资产的财务发票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的签名,会计凭发票登记财产帐,经办人员登分户帐后才可以交付使用
各类财产存放要有序、整齐、清洁
学校财产必须入帐,建立财产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学校财产要避免闲置,努力提高使用率,需要添置物件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准外借,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校长室批准后,再办理出借手续方可出借
总务处要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校长室的要求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财场赔偿制度》、《财产审批制度》,以确保学校财产管理正规化科学化
每学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专管人员进行财产验收检查,如发现损失缺少要查明原因
属自然损耗的各处专管人员列出清单报校长审批后注销;如是人为损失,要根据情况报校长室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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