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创新的经验和启示范文仲以色列地处亚洲西部,人口总量仅在800万左右
尽管地域狭小、资源匮乏,但通过制定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以色列政府自上世纪80年代即成功推动了本国经济的发展,在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现代农业以及新能源等高科技领域均取得了全球领先的成果
从1999年到2010年间,以色列的科技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超过了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居世界首位
2013年,以色列民用科技研发支出约128亿美元,同比增长7
3%;人均研发支出1357美元,同比增长4%
从事研发的全职人员超过70412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9
以色列能取得这样瞩目的成绩,以色列政府的统筹规划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颁布的创新促进法案、主导的各类创新基金项目以及推动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等诸多措施值得借鉴
设立专职机构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以色列于1985年颁布实施了《产业创新促进法》,以法律形式界定了以色列政府支持产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
《产业创新促进法》提出了政府支持产业创新应以“科学为基础、出口为导向”的基准原则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所有权性质如何,只要符合创新条件,均可申请政府的各类研发支持基金,通过政策性资金支持企业的研发投入,鼓励中小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其次,《产业创新促进法》将创新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协调等各项权利集中授予了经济部(原工业与贸易部)下属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fficeofthechiefscientist,OCS)
在这一法律框架下,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牵头负责了以色列政府一系列研发支持计划,包括研发基金计划、孵化器计划(theIncubatorProgram)、磁石计划(theMagnetProgram)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众多科技创新活动
在民间风投行业尚属空白的80年代,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每年通过各类研发基金支持了数以百计的科技创新项目,解决了这些项目融资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