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煤矿2017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总局令第73号)第八条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新庄煤矿2017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求
针对职业病危害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矿井初步设计,矿井施工要求
职工的合理要求
二、目标及指标(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指标1
杜绝在岗职工新发尘肺病病例(壹期尘肺)的发生
杜绝重大急性职业中毒危害事故的发生,杜绝硫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杜绝慢性职业中毒
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8%以上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率达到100%以上,粉尘、毒物、噪声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达到100%,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包括成长性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9、矿属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职业病防治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100%
10、职工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