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推广普通话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行之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现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把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纳入到学校的常规管理并写入各年级的学期计划之中
二、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
三、教师无论上课、下课,无论与学生交谈还是在其他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为学生树立榜样
四、班主任在班级开展一次关于推广普通话的主题班会,办一期推广普通话的黑板报,让学生时刻树立讲普通话的意识
五、教师定期参加普通话培训,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以上,其他科教师需达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未达标教师不得竞争上岗
六、为促进教师普通话水平不断提高,每年进行一次教师普通话大比武,优胜者在教师业务考评中予以奖励
七、学生上课、相互交流、上课及回答问题一律使用普通话,把各班使用普通话的情况纳入班主任月考绩评估之中
八、每班选出一名“推普员”参与学校的检查,“推普”小组及时把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全学年中有两个月评比倒数五名的班级,取消文明班级评选资格
海八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关于语言文字工作内容2009-04-1717:48阅读290评论0字号:大中小1推广普通话是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行之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条文和市、区语委的规定,特制定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一、全校师生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二、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日常语言
三、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教师上岗必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对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达标的教师员工,学校组织安排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