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安监"2005"513号公司系统各单位: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的通知为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变化的需要,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家电网公司在原电力部《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现予印发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
—1—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二○○五年八月九日主题词:安全生产职责通知抄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XX省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5年8月9日印发—2—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三章车间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第四章班组长的安全职责第五章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3—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系统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1页共27页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级行政副职协助行政正职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