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利弊中国科举制度与高考利弊分析南充师范学校李长江一、科举制度及其演变科举制度是各封建王朝设立科目,通过统一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因分科取士而得名
其以quot;怀牒自投quot;为主要特征,以试艺好坏为取弃的主要依据,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注意研究选拔人才的国家之一,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选士、贡士的办法
但是,作为封建皇朝从知识分子中选拔人才担任官吏的一种制度,是在西汉以后逐渐形成的
西汉政府是以quot;察举制quot;作为任用官吏的基本制度
魏晋时又发展为quot;九品中正制quot;
这些制度的共同特点是依赖地方官吏发现和推存人才,选才授官的大权掌握在士族地主手中,一般庶族地主难以出仕从政,这就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统治基础的扩大和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巩固
隋文帝时取消了quot;九品中正制quot;,设立quot;秀才科quot;,考试成绩优秀者称之为quot;秀才quot;,可任用为官
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始设进士科,士人可通过地方官推存参加考试,这就是科举制度的开始
从此以后,历代封建政权对人才选拔就由荐举制一变而为考试制,这是统治阶级选拔人才制度的一个历史进步
科举制度产生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明,至清末〔1905年〕被废除,在中国沿用了1300余年,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
唐朝于进士科外,增设明经、秀才、明法、明算、明书等非常设科目,其中惟明经、进士科为士人所趋
武则天时设武举
宋初因袭唐制,后考试科目、内容和方法发生多次变化
宋太祖时确定殿试之举,科举考试遂定为三级,殿试及第者即行授官;英宗时定为每三年一试,为后世相袭
宋代扩大了及第名额,提高及第待遇,并建立糊名、誊录制度,严格考试规定
元朝规定以quot;四书quot;--《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出题,用朱熹《四书章名集注》作答
自此,第1页共12页朱程理学占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