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请示报告制度l、学校的各项工作必须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来执行,切实加强依法治校的力度
2、学校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按照集体研究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杜绝个人单独决定
3、学校重大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后,须报区教育局审批,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在上级部门批准后,再对该问题进行处理或完成该项工作
4、校内房屋、设施、设备、器材等出现安全隐患或危险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教育局批复后,积极采取措施解除隐忠或危险
5、重大的伤亡事故,失窃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其它有关单位报告,同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积极、郑重、妥善处理好突发事故
6、为监督学校的重大问题请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学校行政必须做好请示报告制度执行的记录,及留下一份请示报告的备查
第二篇:安全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竹亭中学安全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师生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故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层层负责,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尽量杜绝安全事故或使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从而维护师生的人身利益和校产安全,使教学秩序能正常运转,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1、校长、各部门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科教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全体师生都有对校园安全隐患观察及发生安全事故报告的义务
2、突发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应及时学校报告,班级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向学校领导反映,该及时处理的要迅速处理
重大安全事故再由学校向教育局和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第1页共10页协助处理
3、各班不得瞒报安全事故的真实情况,如果瞒报或拖延报告造成的严重后果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4、校舍建筑,教学设施等,若出现安全隐患或隐患继续扩大应及时排除,如果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应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