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8修订稿)的说明各市护理质控中心、委属委管及有关医院:护理文书是护士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措施的原始文字记载
自《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0版)》(以下简称2010版护理文书)出台以来,极大的解决了临床护理文书书写问题,理清了临床护理工作记录的一些困扰
随着护理工作发展,《2010版护理文书》很多内容需要修订与完善,为满足临床需要,山东省护理质控中心在面向全省广大护理人员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2010版护理文书》进行了统一修订与完善,形成了《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8年修订稿)》,现统一下发供大家参照执行,各医院可根据情况进一步细化与修改
在使用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护理质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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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山东省护理质控中心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2018年修订版)护理文书是护士在临床护理过程中,记录患者信息和为患者提供的护理照护的纸质或电子文件
一、基本要求(一)护理文书书写要求1
清晰:护理文书书写应字迹工整,清晰可辨
及时:为避免记忆错误或遗漏,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记录,如果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记录,应由责任护士当班完成补记
有序:护理文书应当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客观记录
规范:护理文书记录中应遵守以下书写规范(1)护理文书应由医院注册护士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记录人应为所记录内容的执行人
(2)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所书写护理文书的责任,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进修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由本院注册护士审阅、修改、确认并共同签名,形式如下:(学生/老师)
(3)纸质护理文书应按要求用蓝/黑或红色钢笔/签字笔书写,不应使用铅笔及可涂擦笔
、(4)护理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