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甲方:xx市xx区人民政府乙方:为了将地方资源优势与高校人才、科技优势相结合,加快智力成果转化,搭建政产学研联合发展平台,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促进发展的原则,开展人才战略合作
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如下:一、合作成立管理机构甲乙双方合作成立人才管理机构,挂牌成立“xx区xx研究中心”,机构地点设在乙方校内,机构领导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兼任,机构工作人员由双方组织、人力资源、科技相关部门派出人员兼职,明确职能责任,出台措施,推进长期合作,搭建校地人才合作交流平台
二、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双方合作开展相关工作情况,解决合作过程中重大问题,为进一步深入合作交换意见,讨论增加或减少合作项目,商定补充合作协议
若遇特殊情况和问题,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三、建立校地互访制度甲乙双方加强互访,增加互信,甲方深入了解乙方人才1发展、智力成果、科技创新等领域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乙方深入了解甲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才、智力需求
四、设立校地合作专项资金双方经商讨,可以共同设立校地合作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校地合作过程中向国家、省、市申报各类地方人才、科技相关项目,校地合作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双方搭建人才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通过双方齐心协力,发挥各自优势,大力促进双方人才智力项目提档升级,实现人才、科技项目数据共享
双方承担合作共建事宜如下:(一)甲方合作共建事宜1、甲方招才引智专项资金向双方共同申报的人才科技项目倾斜;2、甲方为双方共同申报获批的国家、省、市人才科技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和奖励扶持;3、甲方在辖区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重点企事业单位与乙方共建产学研合作示范点、联合实验平台等,为乙方有到xx区创业创新意愿的师生提供技术知识孵化基地和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