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准入及有创操作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技术准人制度,为了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和手术质量及手术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组织管理第一条成立手术准人管理小组,由院长、业务副院长及有关职能科室,临床科主任组成,其职责如下:1、负责审查、界定手术类别与学科归属2、制定、修订相应手术准人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3、按准人制度及评价标准监督检查第二条医院成立手术准人专家组,由各科主任组成
其职责如下:1、负责外科手术、麻醉人员的技术考核2、负责外科手术、麻醉人员的手术准人升降级审定3、负责手术、麻醉人员准人申请范围界定4、负责外科手术评价5、负责介人手术的审定手术等级及对应术者级别第三条各学科手术分四级,手术等级及对应术者级别如下:手术分级术者一级手术住院医师(高年资住院医师可申报二级)二级手术主治医师(高年资主治医师可申报三级)三级手术副主任医师四级手术主任医师或医院认可的副主任医师能担当该级别手术者,可以担当其该级别手术以下等级的手术
但不能担当高于该级别的手术
手术申请对象第四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的中级以上医师的手术准人由各科(临床科主任)主持,根据每位医师外科实际工龄、职称、工作能力(包括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本学科在编医师结构,进行认真评定,并提出具体的担任手术及麻醉病种、手术类型,交“手术准人专家组”认定后,报医务科备案
第五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住院医师的手术准人其程序按第六条执行
需申报上一等级手术者,其准人程序仍按第六条执行
手术准入程序第六条手术(包括介人手术)及麻醉人员每1年认定一次
操作程序是:本人申请,带教老师签署意见,交所在学科评审、签字,由“手术准人专家组”对手术或麻醉进行技术考核,组长签署同意与否的意见后,交“手术准人管理小组”核准,医务科备案后执行
手术范围的监督管理第七条手术准人范围交麻醉科,由麻醉科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