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发包人:浙江华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双方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据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浙江杭州金富春丝绸化纤有限公司5号厂房2、工程地点:富阳市富灵路100号3、工程内容: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三、合同工期根据工程需要,绝对工期为365天(日历天),即2012年3月4日前完工,具体工程进度要求依甲、乙双方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的进度计划为准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1、材料尺寸符合图纸要求材质符合国家标准
2、质量达到“合格”,且保证通过政府检验部门检验
五、工程管理费用收取标准及结算方式1、工程管理费用收取标经协商,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直接费的8%作为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工程取费根据当地相关取费定额及甲方(总包方)与建设方的协议执行
2、结算方式按浙江省2008年建筑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工程按施工图及联系单结算,材料按施工期当地定额站发布的信息价
四、工程费用支付及保证金1、工程费用支付根据建设方提供的配套工程施工图,由乙方做出预算,乙方垫资施工至±0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5%;以后甲方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给乙方;主体结构封顶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预算总造价75%的工程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十日内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毕双方认可后十日内付至工程总价的85%;竣工决算审核期按《通用条列》执行
工程决算经建设方审核及审计机构审定定案后,除扣留3%的工程质保金外,其余款项在三十日内结清,保修金返还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2、保证金乙方进场施工十日内向甲方交纳30万元保证金
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