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为了做好我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结合《XX县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随访,对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积极参加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随访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指导家属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丙谷镇中心卫生院2010年11月20日第二篇:重性精神病管理制度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配备接受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开展相关健康管理工作
2、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按时更新
3、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4、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第1页共7页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5、熟悉辖区精神病人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做好建档、建卡工作
6、及时将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录入数据收集分析系统
第三篇:重性精神病保密制度重性精神病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