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设立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和“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发展资金的请示区人民政府: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和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是推进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一大具体实际行动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推进这两项工作,设立专项资金,并已列入2007年度市对区的“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
为保证我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的发展,要求设立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250万元和“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发展资金150万元
特此请示,请批复
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和“农家乐”乡村休闲产业发展资金概算表
附件二:《关于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的通知(送审稿)》附件三:《关于推进“农家乐”等乡村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区委区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2007年8月20日附件一: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和“农家乐”休闲产业发展资金概算表(一)、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资金概算(250万元)1
农业特色产业强镇强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160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区特色产业强镇强村的以奖代补
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建设项目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农业特色产业提升水平、宣传推介、开拓市第1页共11页场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规划编制:15万元4
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15万元5
区农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强村”工程建设的其他支出:10万元(二)、“农家乐”休闲产业发展资金概算:150万元1、“农家乐”休闲产业以奖代补资金
100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区“农家乐”特色村(点)及星级经营户的以奖代补
2、全区“农家乐”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