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动态巡查工作制度为了强化国土资源的管理,规范用地行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
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XX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实施国土资源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巡查制度:第一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责任单位是xx县国土资源局、xx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向国土资源局负责
第二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范围和对象为xx县境内使用国有、集体土地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内容包括:1、检查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2、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检查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设,预防乱占滥土地、闲置、荒芜土地的违法行为
4、检查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
5、检查采矿许可证、及时制止无证开采、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6、检查耕地开垦费、闲置费、复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情况
7、土地开发、复垦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领导负责制
分管领导及县执法队负总责,每次巡查必须有领导带队
第六条巡查依据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土地监察暂行规定》第七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第1页共4页1、一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③县城、乡镇所在地、城乡结合部;④油田生产重点区域
2、二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乡村道路沿线;③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