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人户巡查工作意见各居委、社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以及闵人综6号《关于开展对本区来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巡查核对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居住证制度实施和实有人口综合信息资源库建设的要求,结合平安建设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本地区来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人员开展巡查核对工作,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巡查核对的目的以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房屋租赁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实有人口管理为契机,全面清理整合来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的信息资源,全面、准确掌握来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基本情况,统一数据标准,规范信息采集和录入,完善实有人口综合信息资源库,结合街道平安建设工作和公安“三基”工作,注重对高危人群的排摸管控,降低本地区发案率,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和完善地区实有人口综合管理新机制
二、巡查核对的对象在本地区范围内居住或逗留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不包括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员、现役军人和武警)和本地区范围内人户分离人员
三、巡查核对的内容按照统一制定的《XX县区来人员登记表》、《人在户不在人员情况信息采集表》、《户在人不在人员情况信息采集表》设定的项目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并实行信息动态维护,确保信息的鲜活和准确
四、巡查核对工作模式在各居民区党支部领导下,在派出所、人口办的具体指导下,由各居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社区民警牵头,协调相关物业,由居委干部、社区综合协管员组成巡查核对小组,以划块包管的方式开展巡查核对工作
五、具体实施步骤第1页共4页(一)组织准备阶段(年3月1日—5月31日)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路街道巡查核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马佩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组长:邱建兴路街道人口办常务副主任庞晓冬XX县区公安分局碧江派出所副所长翁卫国XX县区公安分局华坪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