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资产的几种情形交易方式划分标准满足条件交易流程独立财务顾问审批流程定价锁定期现金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下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现金收购
无签署收购协议→召开董事会→公告董事会决议(如需召开股东会,同时发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如需)→公告股东会决议→办理有关资产交割手续→完成收购后公告不需要无需审批,根据进程及时进行公告即可
可以不进行评估,双方协商定价
无现金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停牌(预估复牌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可以申请延长)、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及中介机构→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表》及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签署附生效条件收购协议→召开董事会→公告董事会决议及向交易所递交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最晚于预估复牌时间前5日向交易所提交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核查意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