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外保温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许昌市政通门窗装饰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外墙保温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验收方法一、主要技术要求:1、聚苯板的要求:板厚3cm,导热系数≤0
042w/m
k,吸水率≤4%,氧指数≥30%,水蒸气透湿系数≤4
5ng/pa
s,蓄热系数≥0
2、其他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国家和行业及企业的相关规范;3、保温后的外墙不空鼓、不开裂、不炸纹、不渗水
二、验收方法本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经监理、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进行验收
第三条承包方式、工程面积(暂定)及合同价款一、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工程承包方式
二、合同单价及面积:外墙保温价为元/m2
三、合同总价外墙外保温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
(最结算以实际外墙保温的竣工面积为准)第四条工期要求一、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以甲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个工作日内完工
二、工程延误: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证实后,工期相应顺延:1、施工中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安全生产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中如因违返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率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因乙方责任引起的事故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确保在本工程施工中做到无安全事故出现
第六条现场管理及生活管理一、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