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监考班级”制度为了进一步培养并强化学生的诚信自律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学校决定在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各种考试中,以自然班级为单位,试行免监考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免监考班级”申请条件(一)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严格遵守《**工程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等考场纪律和有关规定
(二)首次申请仅限二年级、三年级的班级,原则上申请班级应为校级及校级以上优良学风班
第二条申请程序(一)申请免监考的班级(以自然班级为单位)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3周前,召开班级或团支部全体成员会议,认真讨论研究,征得全班同学的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上必须由全班同学签名,所属年级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写意见
同时填写《**工程学院“免监考班级”申请表》交所在院系办公室
(二)申请“免监考班级”所在院系于期末考试前两周内进行审核,经分管教学副主任同意后报学工处、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申请“免监考班级”院系须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免监考班级实施细则,尤其要做好考务安排协调,考试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报学工处备案
(四)学工处、教务处于期末考试前一周组织审核,经批准后的班级即获得“免监考班级”资格,由学校张榜公布
第三条具体实施办法(一)获得“免监考班级”资格的班级自批准之日起,该班级所有成员参加的所有闭卷考试(含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但不含各种等级考试),不再安排专人监考,需要填写考场记录单的则由任课(主考)教师和班长、团支部书记共同填写
(二)所有“免监考班级”及其成员参加的所有闭卷考试(含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不含各种等级考试),均安排在学校第1页共3页专门设立的“免监考考场”内
(三)学校安排专人对“免监考考场”进行抽查巡视,同时欢迎广大师生的自愿监督
(四)“免监考班级”的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座位参加考试,通常为不同的免监考班级隔排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