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贵一中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校(园)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师生员工安全和道路畅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创建完安全文明校(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道路是指校(园)内供行人、车辆行驶的道路
第三条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是总务处,其他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二章行人及车辆管理第四条行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行人应在道路右侧或人行道上行走
不应多人并排走、围堆谈话,妨碍交通
(2)不应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3)行人穿越道路应该注意来往车辆,不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4)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5)任何非机动车均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反道逆行
严禁骑车追逐、快车、曲折竞驶;严禁双手离把和扶肩骑车行驶;严禁攀扶其他车辆行驶;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地、操场骑车或是主要道路上学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7)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8)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绿化地、操场、办公室外侧走廊、教室外侧走廊、宿舍楼道内及交通道路上停放车辆
第1页共4页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9)校(园)内主要道路设置交通标志,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严禁在校内飙车;禁止超车、严禁鸣号;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在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10)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阳贵一中校区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无通行卡车辆进校需经校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
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应配合接受学校门卫的询问或检查,门卫人员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入学校大门,并交学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