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一、执法内容:国、省、县乡公路路政管理二、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公路路政管理规定》3、《XX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规定
5、《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三、配合执行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四、执法范围:曾都区五、执法责任:1、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法制观念的守法、执法自觉性;2、依法管理和保护公路,实施公路巡查,维护公路作业秩序;3、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4、依法控制公路建筑红线,审理穿、跨越公路的其他设施建筑事宜,监督实施情况;5、公开依法办理公路路政有关事项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对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定条件应予办理的及时办理;不属于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办珲的应说明情况或移送有关部门办理;6、指导全区县、乡道公路路政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7、建立健全上述范围行政执法制度,检查、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按规定报告行政执法情况;8、受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申诉、投诉,承办有关行政复议第1页共19页事宜;9、在行政执法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搞好衔接,查处路政事案发现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对违法行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11、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六、执法权限与义务:职权:1、对全区县、乡道公路路产、路权的维护、管理权;2、对特殊情况下占、利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的审批权;3、公路施工、养护和渡口作业秩序的管理权;4、对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监督;5、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