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范围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1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
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4项目总经理负责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5项目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1设计变更的提出条件设计变更一般由以下原因引起:3
1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2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4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5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6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7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2设计变更的分类3
1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2第二类: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或者费用超过30万元的变更
3设计变更的提出3
1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
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2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