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大全巴藏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总则为切实加强乡党政办公室管理,使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第一条发文办理指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登记编号、复印、用印、分发等程序
文件按分工由指定人员拟稿,并认真填写发文稿纸
文件形成后,由主要领导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拟稿人员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
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二条文件签发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字审核、文件编号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批制公文的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的具体要求等
已签发文件由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文件由拟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第四条各站、所、办的业务性发文由各站、所、办负责拟稿,办公室审核编号,分管领导审稿会签,主要领导签发
第五条上报、下发的所有文件必须留底稿一份,文件二份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存档
第六条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的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七条对于上级来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统一登记,于接收当日由专人负责送主要领导批阅后办理
第八条第1页共4页经主要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的公文,由办公室按批示程序办理
承办人员收到交办工问候,应及时办理,对确有困难的,应及时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文件批示后,由专人呈送副职领导传阅,传阅过程圈阅视为阅知,传阅完后应及时返还办公室归档
第二节公文归档第十条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根据《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十一条各站、所、办以党委政府文件出的公文应及时与其他公文一同整理、归档
第三节公文管理第十二条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