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代理服务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邮箱:通讯地址:传真: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社会统筹基金事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作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自动顺延同一期限的协议,甲乙双方应及时补办相关协议手续
二、委托代理形式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形式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一)代收代缴式:甲方不用提供相关资质,使用乙方帐户按月进行代收代缴
(二)独立开户式: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资质,委托乙方办理单位开户,使用甲方账户按月进行代收代缴
(三)独立开户式: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资质,委托乙方办理单位开户,使用乙方账户按月进行代收代缴
(开户服务费:XXXX元/户)三、委托代理项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省市及在省(区县)代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共项;代理内容为所选统筹基金的:□单位开户、□个人开户、□日常月报、□信息变更、□待遇享受、□年审(基数申报、登记证年检),共项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与乙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员工的劳动关系在甲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类补偿金、赔偿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由甲方独立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服务内容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员工办理社保或缴纳公积金等所需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身份证、社保卡(如有)、居住证等证件或有效复印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员工社会统筹基金缴纳基数及险种等需满足政府所规定的标准
甲方需要增减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