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共5篇]第一篇:考勤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关于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1、总则
为了加强企业考勤制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考勤管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单位行政办公室进行具体实施
3、考勤记录
第一、作息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每天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8:00-12:00,下午14:30-18:30,每日工作八小时
特殊情况,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但必须满足每天的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和每周的六天工作日
第二、集团公司、各总公司以及各总公司下属的各基层单位必须严肃员工出勤管理,认真执行公司关于考勤记录的各项规定
各单位的考勤记录可采用电子考勤记录方式,也可采用手工签到方式,无论采取哪种签到方式必须满足每天工作的四次签到记录,即:早晨上班签到、中午休息签退、中午上班签到、下午下班签退
凡没有按规定设立考勤记录的单位,集团公司将追究其行政办公室的行政责任
第三、各单位的负责人、副总和副经理可不参加具体的考勤记录,其它人员一律进行考勤记录
特殊情况,因担任特殊工作无法进行考勤记录的员工,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本系统或本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公司行政副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否则,人事管理部门有权不允承认出勤,财务部门也不得对其发放工资
第四、各单位的考勤记录必须按人力资源部所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签到和签退,提前和靠后签到、签退一律无效
考勤记录不允许补签,更不允许第1页共23页代签
凡发现有补签和代签的现象,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严厉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各单位的考勤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改,月末时,由行政办公室对员工考勤记录进行整理,并打印成册,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管理部门
第五、因工作原因,没有及时签到的员工,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