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132新和电安[2006]132号关于印发《和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了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公司在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程的基础上,制定了《和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和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2、安全工器具清单3、安全工器具台帐4、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1附件1和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明确了安全工器具的选购、保管、试验、报废标准及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和考核;本制度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多经)安全工器具的管理。1.3、凡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1.4、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试验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保证安全工器具性能良好、符合规定。1.5、带电作业工器具的管理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及发输电部1997年7月颁发的《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第1页共18页第二章管理职责2.1、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分工,落实2责任,对安全工器具实施全过程管理。2.2、各级安监部门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2.3、各单位安监部门应设立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安全工器具购臵计划的实施。2.4、和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二)负责编制安全工器具购臵计划,并负诸实施。(三)单位安监部门负责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上级公布的名单内选择)。(四)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臵、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五)每半年对各车间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2.5、发电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职责:(一)发电厂(县级供电企业)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二)发电厂(县级供电企业)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臵、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3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三)发电厂(县级供电企业)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在每季25日前抄报上级安监部门。(四)发电厂(县级供电企业)每季对所管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应做好记录。第2页共18页2.6、班组、站、所管理职责:(一)各班组、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二)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紧它用。(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四)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车间、厂(局)等检查做好记录。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选购3.1、安全工器具由各单位报计划公司统一招标订购,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对采购计划、选型、制造厂商的审查。公司物资部门负责定货及购臵,采购前应将拟定的安全工器具厂家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等送交公司安全监察4部审查通过后,方可订货。各单位不得私自进行采购,否则后果自负。3.2、安全工器具的选购,必须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必须采购国家或行业检验合格、具备生产许可的产品。严禁选用、购买、使用无安全鉴定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产品。3.3、安全工器具应选购有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近两年内的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