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国旗、唱国歌制度一、根据《国旗法》的规定,除寒暑假、公休日和天气原因外每日悬挂国旗
重大节日,纪念日要升国旗,每周一间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学校少先队主持,升旗手挑选高年级学生担任
三、每次升国旗活动时,由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发言”
四、各班学生不得无故缺席,有秩序地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列队
五、升国旗时要求学生穿着整齐,一律佩戴红领巾
六、当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后,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行礼,行礼至国歌完毕时为止,全体师生应伴随国歌乐曲声高唱国歌
七、全校教职工都要按时列队自始至终参加升国旗仪式
黑牛小学2013年9月第二篇:升国旗唱国歌制度升国旗唱国歌制度(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是:1
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
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2
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3
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四)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五)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第1页共4页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六)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遵照《国旗法》及本通知中的有关规定,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和条件,对城乡各类中小学的升降国旗制度提出切实可行、具体明确的要求
(《国旗法》第十六条内容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
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