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associationdepartmentofarchitectureandurbanplanninguniversityyoungvolunteers滨州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滨州学院学生青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我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XX县区委员会、XX县区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同学;(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青年志愿者协会受建筑与城乡规划系团总支的领导
团委受党委委托,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青协工作指导办公室承担本院青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系团总支经本院党委(总支)委托应对本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日常管理定期总结并向滨州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汇总
建筑与城乡规划系青年志愿者协会associationdepartmentofarchitectureandurbanplanninguniversityyoungvolunteers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活动经费主要从学生活动经费中划拨和管理
青年志愿者协会第1页共15页通过接受奖励或捐赠等其他方式获得的经费由青协自主管理,但其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挂靠院、系协会工作指导办公室财务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成员应当是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和专科学生
第二章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亦不得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