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作风建设重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枝纪发〔**〕2号)文件精神,审计局对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教育督促广大审计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制度意识,促进养成“三严三实”优良作风
一、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权力监督和制约
(一)认真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一把手局长对本局工作负总责,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
领导班子分工中,局长王华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明确由副局长文善平协助分管
王华斌同志着重对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遵守议事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则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进行集体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一把手在议事中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态,不得提前作倾向性发言;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暂缓决策
(三)坚持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班子每年定期向全体干职工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对组织部门报告个人相关事项,并对真实性负责
(四)坚持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
要求民主生活会不讲成绩,只讲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局长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五)不断完善业务办公会制度
审计项目结束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业务办公会,由领导班子和审计组共同研究处理方案,杜绝个人表态
(六)坚持政务公开制度
对审计报告、局内“三重一大”事项,按照一定程序以政务公开网、职工会议等形式进行第1页共4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出台硬性措施,改进工作作风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市审计局党组对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