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企业安全责任险交费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1
目的: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XX省工伤保险条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和生效时间:2
1适用:浙江重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2生效时间:本制度自2012年3月2日起生效
责任区域和安全管理责任人3
生产室、车间;原材料仓库、施工现场和配电房等
2管理责任人
部门主管或责任人
3人事行政办
负责工伤投保和工伤管理
工伤管理程序:4
1工伤事故预防与控制4
2办理投保4
1新员工入职时,向人事行政办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
2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作日内,人事行政办到保险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
3每月30日前,人事行政办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
3事故处理4
1现场处理:(一)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同时向责任区域第一责任人或值班授权人报告
(二)第一责任人或授权人必须在五分钟内到事故现场,第1页共3页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
2事故申报:(一)事故上报
第一责任人或授权人必须在12个小时内将事故经过报告书、伤者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住院通知书一起报人事行政办
(二)事故申请
人事行政办24小时内按有关要求将事故向保险部门申报
3医疗终结处理人事行政办须在事故发生后的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如3个月还未出院的,待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
(一)工伤医疗期满后,人事行政办负责带需要做工伤签定的伤者到指定医院做工伤鉴定
不需要做鉴定的出具工伤处理结案意见书
(二)人事行政办负责跟踪落实保险公司的索赔
如因伤者本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造成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