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农民补贴实施规章制度一、全市范围内
对种植小麦和稻谷的农民包括国有农场、农垦企业的粮食生产者,下同给予直接补贴
二、年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
按照年小麦和稻谷的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和分配,全市统一的补贴标准为11元/亩,直补资金必须于月底前一次性兑现到农户
三、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税改办关于印发〈省对农民补贴的财政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财商发〔〕40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市必须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活期储蓄存折以下简称一折通对农民发放
四、各乡镇办要严格按照全市年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农户年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填写省农民负担和补贴政策监督卡并按要求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财政所要于年月底前做好农户到村组村组乡镇办、乡镇办到市的粮食品种和实际种植面积的基本数据统计、核实、汇总和省粮食补贴一折通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并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为下年度粮食直补提供依据
六、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直补资金的专户管理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
市财政部门要在市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农民补贴资金专户并在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帐,对粮食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各乡镇办财政所应在市政府确定发放一折通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封闭运行
七、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村级公示制度
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和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各乡镇办应将本地年补贴的粮食品种、面积、标准进行公开
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
各乡镇办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补贴兑付应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八、严格规范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的程序和手续
委托代发第1页共2页的金融机构在收到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通知以后,规定的期限内将补贴资金存入每个农户的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