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工作制度根据《县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协调性,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第一责任人制度(一)局党组书记为全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二)各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三)局机关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二、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单位制度(一)局领导按照分工,以各自分管的单位作为联系点。(二)各党支部书记要确定一个基层单位或党支部作为联系点。(三)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确定一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四)联系内容1、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基层单位抓好教育实践活动。2、检查督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部署在基层单位的完成情况;3、发掘基层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全局进行推广。4、围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形势,总结新经验,5、听取基层单位对局教育实践活动和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会议制度(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2、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第1页共4页3、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局党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2)听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3)讨论决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4)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3、会议要求(1)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要做好会议纪录。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3)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各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二)办公室例会制度1、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2、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3、办公室例会主要任务是:(1)总结前一阶段工作(2)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3)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4、办公室例会要求:(1)综合材料组负责会议通知工作,(2)要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3)凡因事不能参加的,应向局“活动办”主任请假。四、学习制度(一)学习组织。集中学习包括党员专题学习和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局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二)学习内容。主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出台的一系列第2页共4页全面深化改革的文件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财政专业知识、岗位工作技能、职业道德等。(三)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召开学习会、领导讲课、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交流讨论、观看专题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学习效果。(四)学习纪律。党员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参加学习活动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得缺席,有事需请假,缺课要及时补课。(五)学习记录。每名党员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局“活动办”要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的学习情况记录,并及时进行归档,以备检查。五、信息报送制度(一)局机关各股室(单位)每周要向局教育实践活动办报送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信息,遇有重要活动和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二)办公室综合材料组负责信息汇总、编辑,在专题网页上公布,重要信息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三)办公室综合材料组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每周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单位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