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制度发展研究摘要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存在认可度低、帮扶效果不理想、可持续发展因素少等问题,治理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
多中心治理理念的“中心—分级”运行逻辑为农村互助养老自治性的实践提供参考,主体多元化理念为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提供指引,互动多样性为丰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供借鉴
在多中心治理的视角下,需要在明确老年人、村(居)两委、社会服务机构等主体的基础上,形成老年人帮扶中心、村(居)两委社会治理中心、社会服务机构—互助养老服务供给中心,并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共同提高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效果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农村互助养老;发展路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制度的完善对建构养老服务体系,减轻农村家庭养老服务的负担以及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农村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在内容体系、结构体系、层次体系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1],亟须开展以互助养老、社区养老等为主的养老服务模式
因此,《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要“大力支持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服务”,以之为基础,我国各地区因地制宜,并逐渐发展出医养结合、“五院合一”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
一、现实之困: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采取单一化的治理方式,该方式借助单一的治理方式来整合与协调社会关系
在这一治理背景下,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因缺乏其他资源的介入,加之服务主体互动性不够,因而在服务认可度、帮扶效果以及持续性方面出现问题
(一)服务认可度低
主要表现在:其一,不了解互助养老服务
很多农村居民对互助养老服务的服务方式、运作原理、管理机制等缺乏基本的了解,往往将互助养老服务与政府的工作联系在一起,如笔者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村地区的互助养老设施安置在村委会的办公场地,这会使得村民习惯性地认为村委会是农村互助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