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保障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此项管理制度:1、校长是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要做到“三个一”,即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学校主管领导每周到食堂检查一次;监督员要每天对食堂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细的检查记录)并如实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3、食堂建立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分清岗位职责,配备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定期监督、检查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4、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操作间及食品存放间,以免发生投毒事件,确保师生用餐卫生安全
5、食堂管理员和卫生监督员要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负责具体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6、利用板报、广播、橱窗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护的我们的水源”、“爱护我们的环境”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
7、各种安全活动资料,要存档备查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9、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10、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第1页共8页格证方可上岗
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1、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