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宋朝法律制度一、《开皇律》的主要成就(一)体例《开皇律》总结以往的立法成果,以《北齐律》为基础,调整了篇目内容,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体例,共500条
中国古代刑法典的篇目体例经过从简到繁、从繁到简的发展过程,《开皇律》的12篇标志着这一过程的完成,显示了中国古代立法技术的进步与成熟
“刑网简要,疏而不失”的12篇体例为后来的唐律所沿用
(二)内容1
《开皇律》删除了前代的残酷刑罚,把刑罚定型为笞、杖、徒、流、死五刑
其中笞刑从笞十至笞五十,杖刑从杖六十至杖一百,各分五等;徒刑从一年至三年五等,各以半年相差;流刑从一千里至二千里三等,各以五百里相差;死刑为绞、斩两种
封建五刑制度自此正式确立,并一直沿用至清末
《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确立“十恶”罪名
“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
《开皇律》还进一步完善“八议”和“官当”制度
“八议”是对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犯罪,须按特别程序认定,并依法减免处罚
“官当”是指官员犯罪至徒刑、流刑者,可以官品抵折刑罚,并因所犯私罪、公罪有所区别
“八议”和“官当”制度的完善,使得封建特权法得到进一步发展,走向系统化和固定化
一、立法概况《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初年由窦仪等人,主持修律
至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刑统》修成,经太祖批准,“模印颁行”天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首先,《宋刑统》在结构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但在12篇律下分213第1页共4页门,所谓“门”,就是将调整大体同一类社会关系的律文汇编为一个单元
其次,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至宋初的敕文
《宋刑统》在体例上取法于唐末五代的《大中刑统》和《大周刑统》,成为一部综合性的封建成文法典
宋代后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