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进出基地管理制度博士后工作站进出基地管理制度第一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在每年年底根据拟定的研究项目向市博管办报送下一年度招收博士后人员(博士)的计划
鼓励博士后工作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吸引优秀的博士、博士后来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第二条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议审核,择优招收,提出接收进站意见后,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进站报批手续
第四条设站单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人员,要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审核,采用考核、考试、答辩等形式择优招收
设站单位应与博士后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
第五条进站考核是指博士后工作站拟定了博士后的研究项目和合作导师,且筹集到研究项目相关经费,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时所进行的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职业道德、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以及项目研究思路等
采取的主要形式是答辩
第五条进站考核程序和要求:(一)确定进站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包括合作导师、2-3名同行专家、工作站管理机构负责人等
(二)博士后管理联系人将申请者提供的全部材料送工作站负责人和申请者的合作导师审阅,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初审通过后,将申请者材料送工作站考核小组成员审阅,根据博士后岗位和科研工作发展需要,确定答辩人选,安排时间进行答辩
(四)答辩时间确定后,及时通知申请者
相关人员可观第1页共3页摩答辩
(五)申请者携带博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文章等材料按时进行答辩
第六条出站考核指博士后完成计划内的科研项目和任务,撰写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