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出借量根据教育要求和提高流动量加以限制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4、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5、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6、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
7、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
8、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9、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10、每次只限借1本,借期为一周
11、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三、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第1页共5页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
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
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
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
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
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