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危险源制度(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落实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本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方针:本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本公司属区域,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预防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排查流程:3
1本公司各部门采取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实行从下到上、逐级排查;3
2各部门将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登记交安全办汇总;3
3安全办将汇总后的生产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分类,分成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后报分管领导;3
4由分管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安全办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分析,从管理制度、人员素质、遵章守纪等方面深刻分析其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整改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
5会议形成《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每季度上报街道办一次
(存档)4、排查内容:4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疏散设施;4
2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4
3原材料、产品的存放条件及存放的规范性;4
4作业过程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使用等
5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臵、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臵4
6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的条件,存放的规范性;4
7危险化学品使用位臵的防火防爆;第1页共29页5、排查周期
1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5
2每季度上报街道安全办一次;6、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规定:6
1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外,应立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采取应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