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
事故费率在1
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第1页共6页(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