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山小学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XX县区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有资产是指由学校(单位)(以下简称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流动资产
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预付账款和存货等
2、固定资产
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含绿化苗木)、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凳等,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无形资产
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4、对外投资
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5、其他资产:指学校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济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保障资产的安全、完-1(2)及时把新增财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把需报废报损的财产通过网上申请处置,定期与会计和财产保管员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管好财产调入、购入、新置、第1页共16页调出、报废报损等凭证
(3)每学期末确保账表相符,按规定打印出资产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