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举报工作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抓实力度,分清任务区域,明晰责任,形成信访举报工作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人人都在责任中的工作格局,XX县区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范围
区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区信访举报工作负全责;区纪委主管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对全区信访举报工作负主要责任;区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对全区信访举报工负具体责任
基层党委(区直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是该地区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并对其负全责、主要责任和具体责任
二、责任目标及要求
第一责任人要重视和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定期分析研究该地区的信访举报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认真处理和解决好“集体访、越级访和重信重访”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信访举报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上级要结果领导批办和重大复杂案件要亲自包案,协调有关部门,充实办案力量,认真组织调查,按期结案
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要做好日常的信访举报工作
规范“三单”、“三薄”、“二表”工作程序,认真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组建三级信访举报网络,收集涉及社会稳定、热点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及各种违纪案件方面的信息,保质保量的完成信息反映指标;查处信访案件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大案不过季小案不过月,积极开展创优质案件活动,确保案件查处质量
三、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和责任,给予有关人员通报批评、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单位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处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信访举报问题,不接待、不处第1页共2页理的;2、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拒不办理、不查处的;3、对领导批示和上级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无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