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制度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概念1、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公司系统中以后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类别中的压力管道分为三种: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其中公用管道中压力范围在1
6~100mpa,且公称直径≥200mm的燃气管道属于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控制要求公司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与控制全面负责,因此,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
1、建档备案
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立管理档案,在每年3月底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申报登记备案
2、报告与核销
对本单位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申报登记备案;对于已经不再构成的重大危险源的,也要到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及时核销
3、重新评估
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运营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
4、资金投入
单位主要负责人(投资人)要落实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人员教育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第1页共2页操作技能
6、信息告知
要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救援和逃生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个人
7、安全评估
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