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制度及危急值数值(一)“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
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建立“危急值”项目表及制订“危急值”界限值,并每年对“危急值”项目进行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项目,以逐步建立起适合于我院病人群体和临床工作的“危急值”项目表
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应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审查同意后检验检查科室修改,检验检查科室将申请保留
应重点关注来自急诊重症医学科、手术室、心血管内科等危重病人较集中科室的标本与检查
(三)“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危急值”登记本,对“危急值”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四)各医技科室人员在发现“危急值”后,应立即进行复核确认,按“危急值”报告流程,10分钟内实行双形式报告(即电话通知相应临床科室,同时在lis系统上发布报告),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住院号、检验日期、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临床接收人姓名(工号)、联系电话、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等
(五)临床科室人员接收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必须在《“危急值”接收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接收电话时间、患者姓名、科室、住院号、检验检查项目、检验检查结果、检验检查报告人等
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外,还应立即将检查结果报告主管医师(或当班医师),同时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
(六)临床医师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识别,第1页共3页根据该患者的病情,结合“危急值”的报告结果,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