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为了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广大旅客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第三条、本规定实用本公司各部门、公司承包车主、所属车辆及车辆驾驶员、乘务员。第四条、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第五条、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六条、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第七条、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第八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第九条、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第十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第十一条、行政追究的种类。第1页共8页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级6、撤职调离岗位7、开除留用8、除名9、追究刑事责任10、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第十三条、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第十四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本制度的修改权归公司安全委员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参照补充条款执行。XX县区隆达客运有限公司第二篇: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倒查范围(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二、责任倒查内容第2页共8页(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