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排污许可制度环境监管摘要
从环境监管的角度,根据新排污许可规范在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思路,提出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对比原有排污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利用新排污许可规范更好地推动环境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环境监管;排污许可;规范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在排污企业合法排污等管理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据统计,迄今已有20多个省(区、市)向总计20余万家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但在此项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制度之间不易衔接、存在技术难点等,导致难以有效管控排污单位的环境行为
在旧版排污许可制度下,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存在以下问题:1)管理部门定位不清、角色不明,对固定源的排放行为大包大揽、全管全控
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被迫承担了企业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排污、治污的责任
2)排放量数出多门、数据不统一
根据管理需求的不同,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可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减排、排污许可证等多套数据中获取许可排放量数据;又因“三同时”验收、环境统计、排污收费等多种目的而收集了多套实际排放量数据
3)对非重点污染源和非主要污染源监管不够,处罚难以执行
新排污许可规范出台后,通过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平台,实现排污企业在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让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等得到落实,逐步实现由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向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转变;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利用新排污许可规范,更好地推行环境监管工作,应做到以下几方面:1明确各责任相关方职责,将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方面固定源环境管理并非一家之力,从责任相关方来看,应由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