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制度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1、报告内容
事故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当事人应在二小时内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
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运管处
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运管处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调查
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1、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指派安全科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第1页共17页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经理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1、现场处理
事故发生后,领导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