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深化火灾事故应急方法为了加强对火灾的应对办法,减少火灾发生后对的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有效应对市境内突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和人以上;或重伤人和人以上;或死亡、重伤人和人以上;或受灾户和户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万元和万元以上
特大火灾事故:死亡人和人以上;或重伤人和人以上;或死亡、重伤人和人以上;或受灾户和户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万元和万元以上)
二、处置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将火灾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我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领导机构,负责发布各项工作指令,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进行指挥调度
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副总指挥: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市建设局副局长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瑞山兼任,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决策的意见、命令、指示上报下达
四、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一)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确定指挥部工作地点并实施组织指挥;(二)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三)负责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协调解决事后归还和补偿问题;(四)根据事故危害情况,在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出现时,组织对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六)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