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维稳工作制度和职责艾力西湖镇卫生院关于综治维稳工作的制度、职责艾力西湖镇卫生院2011年艾力西湖镇卫生院综治维稳工作的奖励、处罚与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加强段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段稳定和段治安秩序,保障养护生产和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精神,结合本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段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段综治办给予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给予立功或者授予荣誉称号
(一)在段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维护段治安秩序和公共秩序有功的;(三)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有功的;(四)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避免重大案(事)件发生,成绩显著的;(五)在段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六)在段综治工作年终考核中成绩优秀的
第二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段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本院、本部门治安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发生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恶性事故的;(二)对段综治办公室和治安职能部门提出存在的治安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疏漏不及时治理,致使国家、段财产和员工第1页共3页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三)发生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案(事)件故意不报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四)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致使国家、段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五)拒不接受段综治办公室和安全职能部门检查的;(六)在段综治工作年终考核中不合格的
艾力西湖镇卫生院综治维稳工作各部门职责全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